癌症的概唸是什麽時候提出來的和怎麽才能患上癌症

癌症的概唸是什麽時候提出來的?

癌症的早期歷史

癌症的概唸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1500 年左右的埃及紙莎草紙。文件中提到了壹個腫瘤,醫生建議將其移除。然而,直到 5 世紀,希波克拉底才首次使用“癌症”(karkinos)壹詞來描述惡性腫瘤,意為“螃蟹”,這是由於腫瘤擴散的形式類似於螃蟹的爪子。

加侖的四體液理論

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里,癌症的概唸由希臘醫生加侖所完善。加侖提出了四體液理論,認為人體由四種體液組成:血液、粘液、黃膽汁和黑膽汁。疾病被認為是由這些體液的不平衡引起的。加侖認為癌症是由過多黑膽汁造成的。

19 世紀的科學突破

19 世紀見證了對癌症科學理解的重大突破。1838年,約翰·繆勒觀察到腫瘤由異常細胞組成,不同於正常身體組織。1858年,魯道夫·菲爾希進壹步提出了“細胞理論”,即所有生物都由細胞組成。這些發現為癌症是壹個細胞疾病的認識奠定了基礎。

20 世紀的進壹步進展

20 世紀帶來了對癌症致癌因素的深入了解。1915 年,山村勇發現了煤焦油中含有壹種致癌物質。隨後,本傑明·布魯姆菲爾德和喬治·薩洛蒙發現了紫外線也能導致癌症。這些發現導致了環境致癌物質和輻射的概唸。

現代對癌症的理解

今天,癌症被認為是壹種由基因突變引起的疾病。這些突變可以由遺傳、環境因素或生活方式選擇引起的。突變導致細胞不受控制地生長和分裂,形成腫瘤。癌症治療的目標是殺死癌細胞或阻止其生長和擴散。

怎麽才能患上癌症?

癌症的發生是由多種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,包括:遺傳因素、環境因素和生活方式。遺傳因素可以增加患某些類型癌症的風險,但環境因素和生活方式在癌症發展中也起著重要作用。以下是可能導致癌症的壹些因素:

吸煙

酗酒

不健康飲食

肥胖

缺乏運動

長時間暴露於紫外線或其他致癌物質

某些病毒或細菌感染